随着除草剂种类的增多,出现了一些长残留除草剂。对下茬作物造成药害的除草剂称为长残留除草剂或长残效除草剂,在土壤中长期残留一般可达2-3年,甚至可达4年以上,虽然已无除草作用,但对敏感作物可造成药害,重者可绝产。
类是咪唑乙烟酸、氯嘧磺隆等残留时间长,对下茬作物危害种类多而严重,长期使用杂草群落变化后,药效差,常过量使用,对作物安全性,产量和效益低。目前我国除草剂发展迅速,种类齐全,数量充足,已供大于求,取代咪唑乙烟酸、氯嘧磺隆及其混配制剂时机成熟。
第二类是异噁草松、唑嘧磺草胺、氟磺草胺醚等除草剂对下茬多物危害种类相对少些,限制用药量,混用可解决对后茬作物残留危害。对杂草群落演替后的难治杂草有效,特别是大豆田防治“三菜”(鸭跖草、刺儿菜、大刺儿菜、苣荬菜)离不开这几种除草剂,没有替代品种。在黑龙江省,异噁草松每公顷用有效成分480克对下茬作物安全;氟磺草胺醚每公顷用有效成分250克对下茬作物安全;唑嘧磺草胺目前使用面积不大,在高pH,低有机质含量土壤中降解迅速,残留期短,反之,残留期较长。唑嘧磺草胺用有效成分38.4-48g/hm2,次年可种大豆、玉米、小麦、大麦、花生、水稻、豌豆、高粱、甘薯、苜蓿、三叶草、马铃薯等多种作物;间隔18个月种烟草、向日葵;间隔26个月种甜菜、油菜、亚麻、洋葱、南瓜、西瓜、茄子、辣椒、萝卜、卷心菜、胡萝卜、黄瓜等。唑嘧磺草胺降低用量,用有效成分32g/hm2以下,对后茬作物安全性提高。